螺纹钢的定货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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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纹钢的定货准则一般是在满足工程设计所需握紧功能要求的基础上,以机械工艺功能或机械强度目标为主。
规范:螺纹钢的规范要求应在进出口贸易合同中列明。一般应包含规范的商标(品种代号)、钢筋的公称直径、公称重量(质量)、规则长度及上述目标的允许差值等各项。我国规范推荐公称直径为8、10、12、16、20、40mm的螺纹钢系列。各项质量要求应满足GB1499.2-2007《热轧带肋钢筋》的要求。
外观质量:①表面质量。有关国家规范中对螺纹钢的表面质量作了规则,要求端头应切得平直,表面不得有裂缝、结疤和折迭,不得存在运用上有害的缺点等;②外形尺寸误差允许值。螺纹钢的弯曲度及钢筋几何形状的要求在有关国家规范中作了规则。如我国国家规范规则,直条钢筋的弯曲度不大于6mm/m,总弯曲度不大于钢筋总长度的0.6。